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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博士论文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30

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澳门人威尼斯4399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研字[2018]19号),研究生院现启动2021年度博士论文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

一、基金建设目标及资助情况

为全面加强我校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意义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重点支持学校在建A类目标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原创学术思想的科研项目,激励博士研究生在论文研究期间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促进提升博士研究生论文质量,特设立博士论文创新基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2年,重点项目3万/年,一般项目1.5万/年。

、基金申报条件

在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但以下情况不能申报:①已有在研项目且未结题;②曾经立项但未能正常结题;③在校剩余时间少于项目建设时限,无法完成项目研究的;④涉密论文。

博士论文创新基金设立申报基础门槛,具体标准参照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附件1)。

、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将申请书(一式5份,A4双面打印,含电子版)及已有成果证明材料1份,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于3月5日前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专家评审:各学院应根据基金管理办法及本学院创新基金实施细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并进行排序。评审结束后将申报及评审相关材料经学院主管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于3月12日前提交研究生院(相关表格后续下发至各学院)。

3.复审及公示: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申报材料复审,根据各学院上一年度基金工作成效,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规划,按照“基础指标+动态调节指标”统筹分配各学院年度立项指标,各学院根据下达的立项指标和项目评审排序确定最终支持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4、签订协议书:经学校审批同意立项者,研究生院与学院、项目负责人、导师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职责。

、项目过程管理及考核

1、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交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2、为加强研究过程管理及监督,博创基金立项项目将进行年度审核,年度审核通过项目,拨发第二年度资助经费。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年度审核评审。

3、立项项目需达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最低结题标准方可验收通过,凡结题验收不合格项目,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达到结题要求后方可申请毕业。

联系人:沈蓉  徐含乐

电 话:88460398  88430605

地 址:友谊校区学舟楼216办公室   长安校区启真楼341办公室